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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处经济责任制度
2024-11-05 09:35  

基建处经济责任制度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为规范基建管理活动,严格基建工作程序,确保工程建设质量,提高工程投资效益,保障教育事业发展,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实际情况,特制定基建管理经济责任制。  

第一条 基建处负责全校的基建管理工作  

在校长及主管基建副校长领导下,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;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,确保工程质量,合理控制工程造价,完成学校基建任务,适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。  

第二条 基建处长的经济责任  

具体负责基建财务管理工作,执行基建财务“一支笔”审批制度;  

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建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,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和内部监控制度;  

组织编制学校基建规划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;  

组织审核工程项目预算;  

审核签订各类工程建设合同,把好工程设计关、施工质量关、竣工验收关、工程算关;确保投资效益的提高;  

及时向主管校长报告基建投资使用情况。  

第三条 相关经济责任  

认真执行基建计制度,严格进行工程成本核算;  

积极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供应,严格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;  

抵制和防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,严格执行基建投资计划,专款专用,不得私设小金库  

第四条 其它  

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,必须严格按工程合同办事;  

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,确需变更必须事先办理变更设计证手续;  

认真做好施工日志记录,真实反映施工管理情况;  

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 

认真做好工程管理资料向档案员移交工作,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、完整准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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