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基本程序,按照院办抄字院办抄字[2017]52号抄告单要求,我校艺术学院临学院路、陶洼两段挡土墙和主校区学生宿舍24栋装饰工程需确定监理工单位,由于公开招标二次流标,现我校邀请两家有资质的监理单位,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监理单位,现将两家单位进行公示:
1.九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
2.深圳市大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特此公示
(自公示之日起两天)
九江学院
2017年11月21日
九江学院基建处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