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基本程序,按照九院基字[2017]42号呈批件批示要求,我校艺术学院新建工程二期建设用地加设围栏杆需确定施工单位,现我校邀请三家有资质的施工单位,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,现将三家单位进行公示:
1.九江市庐山区五里建筑工程公司
2.南昌市第五建筑工程安装公司
3九江金凯恒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特此公示
(自公示之日起两天)
九江学院
2017年10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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