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基本程序,按照九院党办抄字[2016]23号抄告单要求,我校艺术学院新建工程学院路路段边界挡土墙需确定施工单位,现我校邀请五家有资质的单位,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,现将五家单位进行公示:
1. 江西省昌南建筑有限公司
2. 江西省正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3. 江西省丰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
4. 江西峻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5. 江西省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特此公示
(自公示之日起两天)
九江学院
2016年7月4日
九江学院基建处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