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基本程序,按照九院党办抄字[2016]23号抄告单要求,我校艺术学院新建工程陆家垄路段边界挡土墙需确定施工单位,现我校邀请五家有资质的单位,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,现将五家单位进行公示:
1. 南昌市第五安装建筑工程公司
2. 九江市庐山区建筑工程公司
3. 九江市庐山区五里建筑工程公司
4. 九江市庐山区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5. 九江市庐山区莲花建筑工程公司
特此公示
(自公示之日起两天)
九江学院
2016年7月4日
九江学院基建处 版权所有